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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作职责
(一)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工作。定期总结、制定护理工作计划。
(二)拟订全院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、护理常规、护理操作技术规程及护理质量标准,并组织实施。督促检查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分级护理。落实整体护理的各项工作。
(三)经常深入临床科室,检查护理工作质量。指导对危重患者的护理工作。督促病房、门诊、供应室、手术室、急诊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。加强病房管理,严防差错事故,对护理差错事故及时调查处理。
(四)组织领导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,制定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,组织实施,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。
(五)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、思想和学习情况,对护理人员进行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。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统一调配。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、奖惩意见。
(六)定期召开科护士长会议,了解护理工作动态与进展,分析存在的问题,不断提高护理质量。
(七)负责护理专业本科生、专科生及中专生的理论教学和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工作,负责护士进修管理工作。
(八)组织领导护理科研及护理新技术推广工作。
(九)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